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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通过终审

2019-11-11 18:04

依据2018年6月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138号)文件精神,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承接了《工程机械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修订工作。经过半年的编写、审定与征求意见等工作后,标准日臻完善,达到终审要求。2018年12月18-20日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沃尔沃建筑设备投资(中国)有限公司、高空机械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爱知工程车辆有限公司、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工程机械生产制造和经销商企业以及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维修及再制造分会等共计28家单位的近40名专家在上海召开了《工程机械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终审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标准教材处副处长张灵芝出席了本次会议。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执行主任史仲光先生对到会的领导、专家和前期参与编审工作的专家表示感谢,并对编标背景和编标过程进行了回顾。他分析了当前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利好政策,动员大家在生产、鉴定过程中积极宣标贯标,并就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第四届工程机械维修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向各单位发出了诚挚邀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标准教材处张灵芝副处长在讲话中对《工程机械维修工》标准能按期、高质、高效的完成从启动到终审前的相关工作表示肯定,并结合整体性、等级性、规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标准编制五原则”对标准终审会议提出了要求。

    工程机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高级工程师孙昌元代表主编专家为与会审定专家详细介绍了本次标准修订后的主要变化、初审会后修改情况以及征求意见反馈情况。机械行业能力评价工程机械实训基地主任雷晓卫作为专家评审组组长与审定专家共同对标准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

    与会审定专家认为修订后的《工程机械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对工程机械维修工的表述,满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相关要求。较老版标准相比,新标准增加了掘进及凿岩机械、桩工机械等机种的相关内容,以及智能车载GPS操作与维护等新技术的相关内容,更加全面。新标准对职业功能进行重新梳理,将发动机扩展至动力系统,增设金属结构维修职业功能,用典型工作装置区分各机种,实操考试时采用多选一的形式,框架结构更加清晰,合理,贴合岗位实际。在标准后附上评价用设备列表,提供了多个选项,让标准使用起来更加方便。各审定专家一致同意标准通过终审,本次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会后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整理本次审定会意见和标准有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批准颁布。标准获批后能够指导工程机械行业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技能鉴定评价工作,满足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需要,满足职业院校开展教育培训的需要,维护国家职业资格改革的成果,促进该行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和从业人员素质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