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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尘埃落地”

2020-12-31 12:55   作者: 标准法规部

2020年12月29日,“国四”排放标准正式“面世”,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四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含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74号),批准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修改单。修改单中提出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排放控制要求还应满足《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 1014-2020)。

    

一直以来,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高度关注并参与工程机械排放工作。近几年,协会先后针对“国四”排放标准工作组织了十余次研讨会、征求意见讨论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在行业内进行了充分讨论交流,广泛征求行业企业意见。同时,协会也与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标准起草单位针对“国四”标准多次讨论,反馈的意见也得到积极肯定。

    

今年以来,在严格防控疫情下,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曾多次联合与生态环境部大气司进行交流,共同探讨“国四”标准促进行业节能减排和协同发展的路线,同时,协会根据生态环境部大气司的工作部署完成了与“国四”标准相关工作的行业调研等工作,对于标准的发布起到了积极作用。

   

 “千呼万唤始出来”,伴随着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的“尘埃落地”,协会将尽快安排部署,组织宣贯和行业交流等配套工作,以保证工程机械行业顺利地从“国三”向“国四”排放阶段过渡。协会将和广大工程机械企业共同努力推动国家环保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为实现工程机械行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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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协会组织工程机械四阶段排放技术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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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协会组织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问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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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协会组织四阶段排放标准征求意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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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协会组织四阶段排放沟通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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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协会组织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四阶段排放标准研讨会